ECHA在提議的微塑料禁令后進行調查

 點擊:256     |      2019-06-16
ECHA在提議的微塑料禁令后進行調查
從閃光發膠到客廳油漆的產品可能會受到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對擬議禁令后使用微塑料的調查的影響。
 
在2018年5月的利益相關者研討會之后,ECHA發布了關于物質識別和限制使用“微塑料 ” 的潛在范圍的說明,宣布了該機構下一步的調查步驟,并提出了擬議的微塑料定義。限制。此前,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 呼吁在2020年前禁止化妝品,個人護理,洗滌劑和清潔產品中的微塑料。
 
該調查的重點是通過使用有意包含它們的產品釋放到環境中的微塑料,并計劃于2019年1月結束。

 微塑料
ECHA已經提出將微塑料定義為“在至少一個外部尺寸上具有5mm或更小尺寸的任何聚合物或含聚合物的固體或半固體顆粒。”雖然微塑料是眾所周知的環境危害,特別是對于海洋生物而言,問題不僅限于此。在飲用水中以及在人類消費的魚類和貝類中發現了微粒彈性顆粒。
 
這通常是由于塑料的不適當處理而發生的,塑料在降解成稱為微粒或微塑料的較小塊之前可長時間保留在環境中。然而,有時以微珠形式出現的微塑料也是有意制造的并且添加到產品中,例如化妝品,洗滌劑和涂料。
 
包括美國,英國和加拿大在內的一些國家已經禁止在一些個人護理和化妝品中使用微珠,這導致公司要么將產品從貨架上拉下來,要么重新配制產品以排除微珠。
 
ECHA建議超越了微珠禁令,包括滿足所有四個標準(物質,狀態,形態和尺寸)的微塑料,以及有意添加微塑料的產品范圍。
 
所提出的標準還將考慮在使用時是否存在微塑料,無論是在使用期間還是廢棄處置期間釋放微塑料,以及產品的溶解性和生物降解性。
 
符合微塑性定義的產品可能受到限制,包括:
1.洗去型化妝品中的聚乙烯微珠。
2.免洗型化妝品中的聚乙烯基閃光。
3.用于肥料和植物保護產品的聚合物包封系統。
4.農業用肥料中的抗結塊添加劑。
5.用于消費者用途的涂料中的微纖維或微球。
6.基于聚合物的香料包封系統,用于洗滌劑或其他家用產品中。

可能符合定義且可能受到限制的產品包括:
1.聚丙烯腈纖維作為建筑材料中的填料。
2.聚合物基種子涂料。
3.用于密封油井中水泥的合成聚合物溶液。
4.用于水和廢水處理的聚合物。
5.包含用于醫療/消費者用途的超吸收性聚合物
6.超吸收性聚合物用于農業用途。

      隨著ECHA繼續評估在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法規下對微塑料的限制的必要性,公司應該了解可能在范圍內的產品,以及在這些產品中使用微塑料的產品。如果對微塑料的限制生效,這將有助于降低失去未來市場準入的風險。同意的全材料披露模塊允許公司全面了解其產品中的所有物質,并輕松報告特定物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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